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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4:14:33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处理中,司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收集合法证据,也要避免一些非法证据的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刑事案件处理中,司法机关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时,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收集合法证据,也要避免一些非法证据的出现。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要想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要注意:

  1、提出申请的时机:在签收《起诉书》或开庭审理时;

  2、提出申请的内容: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内容;

  3、找个好律师:在他会见你的时候,你就把自己被刑讯这事告诉他,把可供调查的线索告诉他,让他去进行调查,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

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二、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条有哪些

  1、宪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7条第三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密。"这些规定从宪法的高度规定了公民的权利。

  但是,关于财产的规定,以"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代替的财产,使得不具操作性。因为财产是否合法应由法院裁判,在此之前,任何财产都不受侵犯;由于所有权的权能可与财产本身分离,因而侵犯具体的财产未必涉及财产的所有权。

  2、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刑诉法第91-118条对证据取得的程序也做了较明确、细致的规定,但缺少在对有关财产进行搜查和扣押时对侦查人员的限制的规定。特别是搜查证在中国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与大多数国家由法官签发大不相同,实际意义不大。

  3、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0条也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第160条规定:"……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鉴于刑讯逼供的严重性,最高人民检察院又下发了《关于严禁将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的通知》。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如何更有效地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有效方式要注意提出申请的时机、提出申请的内容、找个好律师三方面问题。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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