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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7 14:56:04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重要材料,又是司法机关还原案件法律真实,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掌握相关证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证据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

  我们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当事人证明自己主张的重要材料,又是司法机关还原案件法律真实,维护社会公平秩序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掌握相关证据,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证据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

  一、证据有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诉讼种类,我国证据法定种类分为三种:

  (一)行政诉讼法定证据种类

  1、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物证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二)刑事诉讼证据种类

  1、物证,书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它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证人证言

  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但它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证人必须了解案情、能够正确表达意志并且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3、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它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6、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7、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证据有哪些种类

  二、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

  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

  三、证据合法性包括哪些内容

  1、证据合法性-主体合法:

  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

  2、证据合法性-形式合法:

  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加以证明。

  3、证据合法性-取得方式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证据取得方法必须合法,是为了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证据的违法取得而受到侵害。

  4、证据合法性-程序合法:

  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这一程序就是证据的质证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不经过质证,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证据有哪些种类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证据一定是真实的可靠的证据,如果是弄虚作假的证据那就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了,是会受到处罚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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