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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有效力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14 16:53:52 人浏览

导读:

证人那是证据中重要的一部分,在一个法律案件中,证人的出场是很关键的,但大家一般只在影视作品中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一点点的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的证人证言有效力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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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证人证言有效力吗

  一方当事人提供两个恰当证人,对付有异议但是无法推翻,择证词有效,否则视为无效。若所提供的证词没有证据印证,应该视全案案情来确定。证人的作证能力受特殊原因限制时,应该用证据与其相应征,对方可以用相应的证据推翻当事人的证人提供的证词,若证言相互矛盾,法院无法查看,应该视为无效。

证人证言有效力吗

  二、证人的资格条件

  1、了解案件情况:清楚案件的情况并且具有作证能力的人,并且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2、身体精神状况:证人的智力状况,身体健康,精神状况,年龄等都影响证人对是非的辨别和表达,有特定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后,若确定证人的精神情况不能分清是非,则无法作证。

  3、当事人以外: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清楚案件情况的人,当事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直系亲属等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的也不能成为证人。

  4、证人的义务:证人有义务要出庭作证,否则当事人无法对其进行质问,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证人有相关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经过人民法院的允许,拟定并提交书面的证词、视听材料或者通过视频等传输技术进行作证。无法作证的情况如下述:年幼病残者、路途遥远、时间问题、自然灾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三、证人证言的审判

  1、有无利害关系:证人与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审判结果对证人的利益是否有一定的影响。在维护朋友亲人或者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证人可能提供虚假证词,若没有利害关系,证词的可行度才比较高。

  2、证人人品:证人的证词可信度受证人的人品影响,证人是否诚实可靠,社会信誉是否达标,证人的个人品质也是法官判断证言是否采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3、作证内容是否受外界影响:证人作证时的场所环境条件是否受到外界干扰,是否受到威胁,诱惑,胁迫,收买,药力等影响,特别注意要在开庭时间质问,以查明证言的真实可靠度。

  4、证言的来源: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就传闻而言,是相对较小的,此外,证言证词是出于亲眼所见,亲身体验还是间接得知还有待验证,直接所得的证言相对真实性要大些。

  5、证人的表达:审判过程中证人的表达方式,表述过程对证词的审判有一定的影响,证人的感知能力记忆力是否有限,其自身感受是否过激,是否保持客观的态度。

  6、与证据是否一致:证人提供的证言与其他证据是否出现矛盾,真实证人证言与案件其他证明是否一致,他们的相互关系决定了证言是否可疑,若证人们的矛盾得不到合理解决,往往有一方提供虚假证词。

  7、公正程序:公证的证人的证词需要经过公证程序,虽然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证词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公证的证词仍然属于证言范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缺不出庭作证仍然说明力较低,不能独立作为认定的证据。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证人证言有效力吗等一系列有关证人的法律知识,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总而言之是对自己有益的,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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