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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5:03:51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施工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注意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以下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解决目前最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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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

  一、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2013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相应施工的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换证申请与审查等必须按照第三章的规定进行。逾期不申请或未通过换证审查的,即失去相应的资格,由原发证机构注销资格。过期的《许可证》交回发证机构。

  申请单位经自评认为具备本其规定条件的,应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受理机构):

  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申请单位在注册地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分支机构的,如分支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支机构应在所在地单独申请相关资格;如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特种设备施工资格应向其“法人”注册地的受理机构一并申请,约请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评审机构评审,并与其“法人”相应资格的评审同期进行,评审结果应征求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意见。取得许可的,其“法人”的《许可证》上应注明该分支机构及许可的施工类别范围。

  制造单位申请施工资格许可,可以与制造许可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分别提出。与制造许可申请同时提出的,其许可条件评审应在制造许可评审时按照本规则规定一并进行。设有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执行。

  客运索道施工资格申请由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署意见后报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三、施工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2、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的汇总表;

  3、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原《许可证》复印件。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特种设备是什么,也知道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答案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期限为多久的问题,请法律快车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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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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